鹤壁市人民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维保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壁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其鹤壁市人民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凡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报名和谈判,具体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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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鹤壁市人民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维保项目(四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供货期:15日历天 维保期:365日历天 |
采购预算(元):元 |
保证金(元):元 (陆仟元整) |
招标人(采购人):鹤壁市人民医院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 |
联系人(联系电话):武少伟 0392-3331290 |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观景大厦1110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不分包。 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维保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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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空气净化设备的安装); 2、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4、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 5、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1月至今,本项目所投产品过滤器供货业绩合同至少3份;同时提供2015年1月至今,与本项目同类型三级医院的机组维保服务合同至少3份。(一份业绩合同同时具有过滤器供货和维保服务的可按两份合同计); 6、国家空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空气过滤器《检测报告》复印件; 7、提供企业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及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8、提供近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仅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和近半年其中一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据;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到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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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间:自2018年 12 月 17 日至2018年 12 月 20 日,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下载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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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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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售价: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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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1日 上午8:30分---9:00分 |